
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按照规定应从取得资质的第二年向主管气象部门上报上年度年报。联亚检测了解到,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山西省气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详情如下:
一是,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2月21日起正式发布施行。《办法》规定,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年度报告。设有分支机构的资质单位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相应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内容。资质单位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后,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是,相关要求
资质认定机构负责组织对资质单位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资质认定机构开展年度报告检查时,资质单位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拒不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检查等情形的,将作为资质不予延续或者不予升级的依据。
三是,年报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联系方式、中职称人员数量、检测项目总数、分支机构信息等;
2.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岗位、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时间、单位购买社保时段等;
3.仪器设备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检定校准有效期等;
4.检测项目信息:包括检测报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防雷类别、建(构)筑物数量、合同编号、完成时间、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项目情况等。
5.检测工作信息:包括执行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等。
设有分支机构的资质单位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相应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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