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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分类: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3 415次浏览

联亚检测了解到,为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提高年度报告信息质量...

联亚检测了解到,为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提高年度报告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实施。该办法重要内容如下:

一是,年报上报时间

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1日至630日,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年度报告。

二是,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联系方式、中职称人员数量、检测项目总数、分支机构信息等;

2.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岗位、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时间、单位购买社保时段等;

3.仪器设备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检定校准有效期等;

4.检测项目信息:包括检测报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防雷类别、建(构)筑物数量、合同编号、完成时间、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项目情况等。

设有分支机构的资质单位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相应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内容。

三是,跨省的项目检查方式

资质认定机构负责组织对资质单位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涉及分支机构或者跨省项目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配合资质认定机构完成。

四是,处罚项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认定机构纳入资质单位监管信息档案,作为资质不予延续或者不予升级的依据:

1.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

2.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拒不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检查的。

更详细内容可登录气象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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