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雷检测在防雷安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凡是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都应该定期开展防雷检测。随着防雷检测市场的开放,各地都出台了防雷检测的相关政策法规。今天,联亚检测为您分享《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有关防雷检测的规定:
第十九条 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指导。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经检测不合格的,应限期予以整改。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不安装的;
(二)拒绝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不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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