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防雷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提高防雷检测质量,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有效降低雷击安全隐患,吉林省气象局于2019年9月份制定了 《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 考核办法(试行)》。今天,联亚检测为您分享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接受检测质量考核。
二是,考核组织
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组织管理工作。确定考核机构的组成及成员要求,考核组的责任和义务,考核遵循的依据及考核工作具体要求,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考核要求
1.对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雷电防护装置和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出现变动情况的,考核人员应当向被考核单位核实并确认;
2.考核使用的检测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3.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应使用影像设备进行必要的影像记录;
4.对抽取的考核项目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合同等其他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被考核单位公章留存;
5.被考核单位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该单位应进行情况说明。
四是,考核程序
1.省气象主管机构下达考核计划;
2.组建考核组;
3.考核组确定考核项目及考核方式;
4.考核组调取相关资料、实施考核;
5.进行资料分析、编制考核报告;
6.考核结果上报省气象主管机构。
五是,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资料检查是指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抽取的考核项目资料进行核查,项目验证是指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抽取的考核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的现场复核检查。项目验证可采用被考核单位自测或考核组独立检测两种方式。
六是,考核内容
规定了7项考核检查内容,并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考核评分结果确定被考核对象为合格、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的具体评定档次。
1.验证检测报告对雷电防护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2.考察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3.检查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4.检查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核实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检查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7.检查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七是,考核评定
考核采用计分制,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评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类。其中,合格是指考核内容符合考核要求,总体合格率为90%(含)以上;不合格是指总体合格率为60%(含)以上90%以下;严重不合格是指总体合格率在60%以下或考核内容存在《通则》中规定的A类要素不合格。
总体合格率=抽检项目总得分/抽检项目总分。抽检项目总得分为抽检的全部检测项目得分的总和,抽检项目总分为抽检的全部检测项目应得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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