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亚检测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地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强化对在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气象局下发《关于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在南通地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按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业务。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气象局报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并接受监管。检测工作完成的日期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
三、各单位报送的检测报告是气象主管机构开展行政检查的依据之一,气象主管机构在检查中如发现有不按时报送、拒不报送检测报告的情况,将按照《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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