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会由于各种原因而锈蚀、断裂、劣化等,通过定期开展防雷检测才能准确发现问题,并“对症下药”。时过立春,各地将逐渐迎来雷雨季节,做好全年防雷检测计划能够有效提升防雷安全。联亚检测了解到,江苏盐城气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公告》,要求各单位做好今年的定期防雷检测工作。该公告重要内容如下:
一是,须定期开展防雷检测的领域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一)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
(二)防雷重点单位:加油站、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民爆、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
(三)重点行业领域
1.学校: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
2.交通:汽车站、火车站、民用机场、大型桥梁、高速、高架等;
3.商业综合: 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银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4.行政: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5.医院:各类医院、医疗机构;
6.港口:沿海港口、码头泊位等;
7.水利电力:大型水利、电力设施等;
8.文化旅游: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度假村等。
(四)其它:各类发射塔、电视塔、观光塔等塔式建筑物、构筑物;通讯枢纽等特殊工程及场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或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及其他发生雷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雷击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二是,防雷检测的相关要求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对检测活动过程及其作出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禁止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防雷检测活动。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行为,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将检测结论和整改建议抄送气象主管机构”。各防雷检测单位在完成检测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测报告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同时根据委托及时检测、全面检测,检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被检单位整改并抄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同时抄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详细内容可登录当地气象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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