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雷检测机构数量的逐年增加给各地气象主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的管理压力,为了做到规范管理,有效降低雷击安全隐患2021年1月22日气象局就三项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联亚检测分享具体信息如下:
一是,三项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这三项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分别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是,三项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每年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活动(以下简称质量考核)。
受委托开展质量考核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质量考核的能力,与被考核单位无利害关系,能够独立、公正开展质量考核,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质量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档案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四)检测方法、设备使用和检测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或者规定;
(五)涉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 资质认定机构应当将质量考核结果纳入资质单位信用档案,作为资质延续或升级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报送年度报告,并对上报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年度报告。
第六条 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联系方式、中职称人员数量、检测项目总数、分支机构信息等;
(二)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岗位、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时间、单位购买社保时段等;
(三)仪器设备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检定校准有效期等;
(四)检测项目信息:包括检测报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防雷类别、建(构)筑物数量、合同编号、完成时间、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项目情况等。
(五)检测工作信息:包括执行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等。
设有分支机构的资质单位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相应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内容。
第十一条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认定机构纳入资质单位信用档案:
(一)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
(二)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拒不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抽查的。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年度报告信息、质量考核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
基础信息是指资质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分支机构信息、资质等级及变更延续信息等信息。
年度报告信息是指资质单位依法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结论性信息。
质量考核信息是指对资质单位及已完成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形成的结论性信息。
行政检查信息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对资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是指资质单位受到的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时间、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等信息。
其他信息是指资质单位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表彰奖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信用评价等与信用有关的信息。
第六条 资质单位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
(一)基础信息长期公开;
(二)年度报告、质量考核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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